第390节(2 / 5)

时候,状态达到了巅峰。连自己都觉得真是步步为营,峰回路转。写完后,意犹未尽,又写了个尾巴:阿金的恐惧。

此时的点击率已经过万,我的目的达到了。我准备结束这个《宜昌鬼事》的帖子,突然发现,停不下来。宜昌版的网友都希望我能继续写下去,而我,也不舍得放弃这么舒适的写作快意。

我思考再三,最终决定,豁得一身剐,这次要玩个大的。当时我是一天五千字以上的更新速度,最多的一天达到一万字以上。

以我写作环境,做出这个决定,冒了很大的风险。因为我不是个专业的作家,我只是个技术员,白天工地上的工作很繁忙,加班也是司空见惯。我能坚持下去吗。我当时心里没底。我这人,一无是处,但是有个性格,就是做事不爱半途而废。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做完,做得好不好倒在其次。

从借命开始,我开始注重人物的刻画。为此,我请出了我脑袋里的三个朋友:赵一二,疯子,王八。

这三个人,本来是我一个夭折的玄幻的人物。那个是个以道教为背景的,玄幻的框架,和悬疑,和恐怖一点不相干,甚至还想掺加点穿越的情节。本来是准备写完了,然后发在起点上,看能不能混点烟钱啥的。可是写了几万字,我放弃了。一个原因:写得真是惨不忍睹。我把几万字的文档删除的时候,心里不仅庆幸:幸亏没发表出来。不然丢人丢大了。

这个失败的教训,让我明白,我不是写玄幻的料子。我还是安安心心的写生活中的故事吧。比如一些忘不掉的人,比如赵长风的系列。

当我写《宜昌鬼事》借命,我知道,我必须得改变主意了。于是乎,王八出场。

借命之后。文章就必须要转折,不能老是写一些故事,长篇大论的文章,光写故事是无法支撑起这么大的台面的。必须要写人。

第445节

王八的性格和疯子的性格,在森森溶洞里,开始显山露水。森森溶洞,我写的很累。我知道自己不擅长写这种风格的。但是有墓地茄声的成功例子,我还是写了。写完后,我犹豫很久,写成这样的故事,大家会喜欢吗。我开始患得患失。

还好,由于风格偏离得很细微,大家都没察觉。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也松了一口气。

走胎就写的肆无忌惮,而且请出了我心中的偶像——虽然是个虚拟的偶像,但不妨碍我喜欢这个人物:赵一二。当赵一二出现后,我意识到,我已经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结结实实地把我给坑了进去。后面的内容,就要靠我临时的构想一步一步的写下去。而不是如从前,把心中酝酿好的桥段轻轻松松的写出来。这绝对是个很痛苦的过程。

事后的发展,证明我想错了。这个过程,比我想象的要痛苦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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