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琳对男人的第一印象还不错,她对干净清爽的人印象都不错,而且这个男人的气质让人很舒服,很难让人讨厌。
男人笑道:“想来女士的男朋友是成功人士,年纪也不会太大,我个人觉得这个领带夹不是太适合年轻男士,有点……太夸张了。”
提雅松了口气,可算说出她的心声了,这男人说得太委婉,明明就是土气,卡格尔如果戴了这枚领带夹,妥妥的暴发户。
“其实这几款都不错,既体面又显气质,你男朋友一定会喜欢。”男人给了合理的建议。
第2014章 正常寿命是三百岁
公孙琳被他这么一说,也觉得自己刚开始挑的钻石领带夹确实不好看,便索性把男人推荐的几款都买下了,总共五个,周一到周五一天换一个,她想得多周到。
“谢谢你啦。”
公孙琳感激道谢,幸好这个男人建议,否则她会挑花眼。
“不客气,我正好也要买领带夹。”
男人微微笑了笑,让售货员包了一枚,正是公孙琳挑的五款中的一款,提雅对他的印象也不错,觉得他很有品位,谈吐一看就是有学识有内涵的人。
就这样,聊着聊着,三人便结伴去了楼上的咖啡屋小坐,因为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三人都没有带伞,索性去喝杯咖啡。
“你是医学博士啊,真厉害!”
得知男人的身份,公孙琳和提雅眼神顿时变得崇拜,因为这两人都是学渣。
提雅勉强好一些,好歹有设计天赋,公孙琳彻头彻尾的学渣,大学也是花钱混进去的,学渣往往对学霸有着天生的崇拜,发自内心的那种。
距离一下子又拉近了,三人聊得非常投机,男人自我介绍叫卞玉京,刚从南方回来度假。
“顺便把实验收尾,已经拖了好几年,总算有结果了,这次我的论文材料有着落了。”卞玉京笑着说。
他正是范离叫来的变态老三,他今天下的飞机,准备去商场买衣服,意外看见了公孙琳,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么完美的活体,就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卞玉京觉得这次的平江之行会很顺利,因为才接到临时增加客户的电话,这头公孙琳就出现了,为他量身打造一般。
尽管公孙琳小腹平坦,但却瞒不过卞玉京,一眼看出公孙琳三月有余了,非常完美。
“可以问你的实验是哪方面吗?”公孙琳很感兴趣。
“当然可以,和美容有关,简单来说,就是我研究的是青春永驻这一块,可以让人永远保持活力和青春。”
“青春永驻?真的假的?这不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吗?”
公孙琳和提雅半信半疑,觉得不太可能,那么多人都想青春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