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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永乐!永乐!(3 / 4)

笑,好样的,朱老四,你这借题发挥的本事,真有我的精髓啊!

说朱元璋是最爱惜百姓的皇帝,并非空话……他登基之后,就下旨释放奴仆,全数变为良人。

他还特别规定,福建等地,有用阉人为奴仆的习惯,朱元璋要求凡是发现此类事情,使用阉人的豪强之家,也要阉割抵罪,还要送进宫里当宦官。

另外老朱针对战乱频繁的中原地区,那些不得已卖身为奴,给人当小妾的,可以按照原价,交钱赎身。

假如拿不出钱,也可以由朝廷支付,给伱赎身。

朱棣就是把朱元璋的这道旨意拿出来,重申一遍。

可问题是现在早就不是元末了,当初朱元璋明确规定,只有功臣之家,才可以豢养奴婢,普通文臣是不行的。

现在别说文臣了,就算是一般豪强富户,都有一大堆的奴仆婢女……如果真按照这道旨意,岂不是要把所有家仆都释放出来?

对此徐景昌只想说,干得漂亮!

同样兴奋的还有站在朱棣身旁不远的朱高煦,他的眼前一亮,简直想要跪倒磕头,高呼父皇圣明!

他办丝绸作坊,最大的困扰就是人员不够,不光是工匠,也包括普通的织工。

朱高煦会不顾一切,给工匠盖房子,就是想千金买马骨,吸引更多人,过来投靠他。

现在朱棣这一道旨意下来,就等于逼着豪门大户,释放奴仆……而这些释放出来的奴仆,也需要生存,自己急需的织工不就来了!

父皇,你真是太圣明了。

什么也别说了,从我汉王府做起,释放奴仆,一个不留!

这倒不是意味着王府里面就没人伺候,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干……其实还可以使用丫鬟,但是需要出钱,用合适的价码去雇佣。

说白了,就是从主仆关系,变成雇佣关系。

世家大族,奴仆成群,还有众多家生子,辈辈为奴的情况,势必大为改观。

朱棣这一手,堪称仁政!

随后朱棣又道:“皇考昔日规定,天下之民,四十无子,方可纳妾。朕重申此令,凡是年不满四十,且家中有子。依旧三妻四妾,蓄养奴仆,一律杖责一百,发配戍边!”

好家伙,这一道旨意,等于给上一道打了个补丁……别想用小妾的名义,掩饰奴婢的事实。

总而言之,高门大户必须把掌握的人口,释放出来。

“士农工商,皆是朕的子民,如今大明百业兴旺,不光是种田为生,为工为匠,所在多有。过去鱼鳞册为田赋之本,黄册为丁税之本……如今朕特准设立城中黄册,凡是在城中务工,不回家种田之人,也可以录入黄册,且录入黄册之后,不需要缴纳丁税!”

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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