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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第LVII章·朝日,其为生者之欢悦 之一(1 / 2)

鲜嫩的芳草绒毛般在散发着天然泥土香味的黑土上平铺着,明媚的阳光似如三月初见时的温暖,那样温和地在飘着朵朵白云的蓝天上向下环顾着,云层厚厚的,颜色的深浅很明显,在空中显得那样令人喜爱,不由得令人思考为什么会对蓝天白云这一古老的搭配毫无抵抗力。晴空,亦是青空,那就像是画家有意添上的一抹纯白,简单、写意、神圣,怎么样去联想,天空都会包容,就是时而飞过的鸟儿,那羽翼也是鲜亮的。

幼嫩的草尖上,象征幸运的瓢虫努力地攀爬者,向着闪着光芒的尖尖头那里的一颗摇摇欲坠的琼浆玉露奋力奔驰着,是昨夜的露水吧,还带着它飘散在风中前,所待过的那条山涧的久远。

“是……梦吗?”

远方,一条清亮的带子静静地躺着,光随着它流淌,顺着地势俯冲着,一不小心撞到一台深色的水车,乘着水车有力的臂膀爬向高处,再一口气跳下来,它们似是对此乐此不疲。一旁,不清楚地能看到一个端着盆的妇人,坐到河边,拿起盆里的什么东西,放到河里浸了浸,便在手上摆弄起来,大致能猜出是在洗衣服。

就在那个妇人身后几十米,一座低矮的老式欧洲建筑坐落着,虽然难以看清,但通过一旁悠悠转动的风车,便能够确定是一个类似于丹麦牧场的农民之家。

“这里就是〔地狱〕了吧。”

直到塔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星煜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

“实在是难以置信!”星煜激动地转向塔煜说道,“我以为会是更糟糕的样子,到处都是岩浆什么的,没想到真的会有那么令人惊喜的事发生!我都快忘记我们是来平定叛乱的了!你看,那儿还有一户人家!”

塔煜眯着眼笑了笑,放下了遮挡住眼眶上方小半片蔚蓝天空的斗篷帽,说道:

“很少见到你会高兴成这样呢。”

星煜用力地点了点头,一时不注意,一把拉起塔煜的手,便迫不及待地向小溪跑去,兴奋又冒冒失失的样子让人完全无法相信与那个冷酷的星煜是同一个人。

冒冒失失……?

塔煜猛然从美好的遐思中惊醒,在那一瞬间,她立刻意识到:完蛋了。

面对如同伊甸园般浅色基调的温丽,终究只是个人类女孩的星煜,也会和她的祖先夏娃一样,在这里犯下天大的错事。

她,拉住了自己的手。

这也意味着,她们都将在这瞬间湮灭。

然而,与此同时,塔煜立刻察觉到另一件事,另一件使她快要蹦出的心回到胸膛的事。

明明已经皮肤接触,她们却没有出现变化。

或者说,是塔煜意识到了自己在思考。

所谓“我思故我在”,至少可以确定,自己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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