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1 / 4)

金银首饰,她虽并不爱,可是如今梳妆匣里各样物事琳琅满目,燕京城最富盛名的翡翠楼里的独一无二的样式她匣子里不知道有多少,

桐油灯是早已不用了的,鸡蛋大的夜明珠如今每日里挂在帐子里,把个锦帐里照得粉亮,干点啥事儿彼此都看得一清二楚。萧正峰那个没廉耻的男人甚至还命人做了一块大铜镜放在帐子里,有时候便在夜明珠的粉润光芒下看铜镜里两个人交叠的影子,一个强健威武充满力道,一个骄柔妩眉仿若无骨,就那么在风浪中摇摆。这可真是把阿烟羞愤得几乎想给这恶狼一鞭子,奈何鞭子早已被没收。

如今的阿烟所享受到的并不比当年在燕京当姑娘那会子差,真个是玉露金汁浇灌着,养在房里疼着宠着。哪日她皱一个眉头,萧正峰都要心疼半天。

闲暇时她不免想着,其实这日子能不能过舒服,关键不是看你在哪里,便是你跑到穷乡僻壤,有细心周到的人小心谨慎地伺候着,再有个要银子有银子要权势有权势的男人疼着宠着,怎么也不至于受委屈的。

这一日,萧正峰因军中有事儿出门去吕阳了,听说是要第二日才能回来。阿烟坐在窗前抚弄着琴弦,有些日子没用了,手上倒是有些生疏。

正拨弄着,却见青枫过来,俯首到阿烟耳边低声道:

“外面知军大人求见,说是有事儿。”

阿烟挑眉:“他来做什么?”

如今再不是以前了,十五岁的少年郎也算是大了,又是城里的知军大人,她总不能轻易见的。

“说是有顾府的信过来了,知军大人亲自送来的。”青枫这么传话道。

“便是顾府的信来了,自有信差送到府里了,怎么会落到他手里,又怎么敢劳烦他亲自送来?”阿烟其实是明白,他都来了一两个月了,怕是想见见自己说说话,便找了这么一个理由。不过实在是不该在萧正峰不在的时候来,万一他想多了,到时候不会生自己的气,反而会把沈越好生一番收拾。

不过她低头想了下,自己到底是有话要问沈越的,也就点头道:

“让他请到西院花厅吧。”那是往日萧正峰待客的地方。

阿烟这边将焦尾琴收起来,又净手更衣,这才在几个侍女的陪同下慢腾腾地去了西院的花厅,待到了那里的时候,沈越显见得已经等了许久了。

沈越听到门外的脚步声,忙回首望过去,一见之下,却是微怔。十七岁的阿烟如今已经嫁人约莫两年,挽着如意高寰髻,以一根金崐点珠桃花簪定住,戴着鎏金绿宝石步瑶,上面的珠坠儿颤颤巍巍地半遮住一双如烟似雾的美眸,身上是一袭酱红色长裙,将那玲珑身段映衬得婀娜多姿。

她还是以前的那个顾烟,不过比闺阁时多了几分为人妇后的风韵,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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