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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按察司(上)(2 / 3)

使,只是在明知案件存疑的情形之下,同意博野知县将本案凶手定为繆小虎。

当然,作为一个掌管刑狱之事多年的臬台大人,绝不是因为疏忽才导致冤案发生:此案,无论作案动机、案发现场,还是村民证言,只要稍稍推敲一番,便立刻发现其端倪所在。

而陈福之所以如此做,定是有人向他有所暗示。

而暗示之人自然不是保定知府,而是严士蕃,或是他授意刑部的人。

此案因博野知县、县丞而起,要瞒自然是瞒不住的,这个道理,连保定知府都明白。

更何况一个按察使呢?

自下而难开局,自而下还不到时候,只能在按察使自己身下手了。

“繆大柱夫妇被杀一案,博野县将凶手定为繆小虎,但从他身既未找到凶器,更未核实他的s-a人动机,连众人在牛棚发现他时,繆小虎的身连一丝血迹都没有”。

仲逸继续道:‘繆小虎家世代耕农,平时老实巴交,又与繆大柱家相邻而居,若他对繆杨氏有非分之想,随时有机会,更无须将她杀掉。即便当时起了冲突,以两家多年的交情,何至于连杀两人?’。

“这个?是是是,仲大人果真思路清晰,说的要道理,有道理”,陈福连连回应。

“陈大人掌管刑狱多年,为何连如此漏洞都看不出?这很不符常理啊”,仲逸直直问道:“不知,能否给本官一个明确的解释?”。

“哎,按察司事务繁巨,本官身体每况愈下,一时大意,竟造成如此失误,还惊动圣。我有罪,愧对朝廷,愧对圣啊”。

陈福连连自责,却又是方才那副腔调。

这时,仲逸突然拍案而起:“陈大人,仅是这失查之罪,可摘掉你这身官服乌纱,此案背后之事,想必你我们清楚,若是心存侥幸,那后果……”。

“知道、知道,本官自知对朝廷律法还算熟悉,实不相瞒,自从接到朝廷旨意,说是要全力配合二位大人督办此案时,本官做好准备了”。

陈福一脸虔诚:“是脱掉这身官服,我陈某人也无半句怨言”。

仲逸心暗暗一惊:看来,这位三品臬台,是要将这件事独自担下来了。

仔细想想,这也似乎在情理之。

其实,当仲逸从京城出发那一刻起,所有的人早已做好对付他的准备。

而每人的应对之法,则各有不同。

博野知县祁允:自恃现场破坏、证物被毁,证人全部不在现场,繆小虎被定为凶手确实有待推敲,但真正的凶手也无从查起。

同时,他以繆小虎的家人为要挟,迫使繆小虎将所有罪名担下,如此可谓万无一失。

谁知仲逸在来县衙之前已去过鄱家庄,不但知晓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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