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闪过的,那千百万个奇怪的念头讲出来。
「那真是非常感谢。」民俊摆出无法言喻的表情,他接过我递过去的原子笔,在合约书上签字,然后递还来给我:
「现在说有点太晚了,但好久不见了,安春暉。」
——我和民俊是国中同学。
不是特别要好的同学,是在班上知道「那个人啊,哦他好像很会画画」,那样子几乎没有交集的同学。各自盘踞在自己的地盘好自为之。说起来一切的开端,那最初的契机一但回忆起,就会像俄罗斯套娃一样,一个接着一个,下一个后还有另一个,在脑海里爆炸。
位在火车站附近的国中,白天属于学生与上班族,夜晚则被飆车族给佔据,是那样子灯火通明又热闹的城市。在学校里的某些角落总会出现一些烟蒂,学生要嘛是笨蛋,要嘛是期待着早日脱离国中,每天都在上补习班的好孩子。
我和民俊就是那种笨蛋。成绩不是太好,唯一的才艺在没有经过补习班的训练下,参加全国美展只有拿到佳作的份。虽然我们两个都会画画,民俊却是跟着擅长国画的外婆画风景,我则是临摹电视动画上的美少女。
当然我的画技也是糟糕透顶,不会素描也不会透视,导致即使有画漫画的梦想,看起来也笨拙到无法称之为漫画,而是某种有文字的插图。但好在周围的朋友们总是给我鼓励,像是——
「这两个角色都是男的吗?如果是的话感觉更棒欸!」
当时我愣了许久,第一是我画的是男女主角,第二是在我的观念里并没有「两个男孩子谈恋爱」这回事,不如说那让我心理上感到非常严重的不适感。
毕竟笨蛋的世界很小,他们总会把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当成准则,为了这些差异——譬如说一个新住民孩子,一个智力有缺陷的同学,又譬如说一个同性恋——而感到惊讶的,然后开始排他,就是那时候我们国中生的写照。
因为我没见过同性恋,所以我讨厌同性恋。简直轻而易举,那时的脑回路也只会直线思考。
朋友们大力向其他同学推广我在画bl漫画,还带着兴奋感。那时的我连什么是攻受都不知道,只觉得朋友们都是白痴。
可是要是少了他们,我的漫画就没读者了。为了这样的理由,所以我什么都没说。
只要有人看我的漫画,这样就足够了。
而那时民俊找了过来,他在某天的下课时间戳戳我的肩膀,小声的说:「我可以跟你说件事吗?」
国中的民俊带着厚厚的眼镜,他在教室后方,眼睛放着光的对我说:「我也读了你的漫画。」
我记得他兴致勃勃的说了很多,可内容我已经忘了精光。在最后,我看着民俊颤抖的十指闔成祈祷姿势,他带着某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