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把手上第一本书翻过来,封底上一样写着所有权人的名字。「但是你写在这里,林子娟小姐。不过我认为这是一个好习惯,因为根据法律,你这样做更能确保你的所有权。」
一抹红云一瞬间飞上林子娟的双颊,她几乎不敢抬头去看林明道,更不敢伸手去接回那些书;这个时候地上如果有个洞可以鑽进去,就不需尷尬地站在这里不知如何是好了。不过,听他最后煞有介事的卖弄法律名词还真是幽默,令人莞尔。
「我再度自我介绍,我叫做黄明道,现在是法律系法学组三年级。」黄明道把手上的书递过去:「撞到你真是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不是故意的,林子娟同学。」
林子娟腮帮子高高鼓起,伸出手将书接了过去。这时她才真正注意到他的长相:浓厚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挺的鼻子稍微带点鹰勾、薄薄的嘴唇与瘦削的下巴,加上高壮的身材,其实还蛮帅的。「谁管你姓啥名谁?又没人问你,还厚脸皮地一直自我介绍?」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的转头离开。走没几步,耳边马上传来黄明道宏亮的声音:
「我一定会再找你的,林──子──娟──。」
她突然感觉,整条路上的同学似乎都在注视着她;她只能跺跺脚,再度期望地上有个洞可以鑽进去。
这是黄明道与林子娟的第一次接触。
似乎听到有人在叫自己,黄明道把思绪从七年前拉回来。「谁?谁在叫我?」
「这小子,1提到他马子就像失了魂1般,这以后一定是老婆至上。」黄建华笑着说。
「老婆至上有甚么不好?」王芝兰马上接着说:「俗话不是说,听某嘴,大富贵吗?」
这是1句台湾俚语,意思是说,照老婆说的话去做就能大富大贵。
好男不与女斗,黄建华转过头去叫儿子。
「小子,叫你吃饭了。」
吃完中饭,夫妻两个把早就拟好的宴客名单拿出来,准备书写姓名地址寄出去。
黄明道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久就睡着了。原来工作就忙,这阵子再加上拍婚纱,还有筹备婚礼以及宴客的事,不知道有多累?王芝兰怜惜地看着儿子,上楼去拿了一件小被子帮他盖上。
睡梦中的黄明道,觉得自己好像是在作梦,可是梦境中一切事物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彷彿只是自己在回忆过去的事。
经过那次意外的邂逅之后,黄明道就对林子娟展开追求的攻势;不久就出双入对,成为大家公认的校园情侣。
两人交往不到半年,黄明道就听了林子娟父亲宝贵的一课,之后马上强迫自己闭门苦读的黄明道,很快就发现这种土法炼钢的方式是有用的。以前上课时老师所说的偶而会听不懂,考试时也总有些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