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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一章 合家欢(2 / 4)

菜味儿,里边香料调料搁的都恰到好处,鲜香齐全。”

程翠华见二位老人这么说,放心不少,但还是紧张的看着程青松,因为老头儿还是皱着眉头,似乎在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对。

“我也没说不好吃,但就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就没了当年我吃这棒子骨的时候的那种味道。缺了哪种味道呢?”  看着程青松冥思苦想的样子,程煜将已经没肉的棒子骨放下,把手指分别在嘴里吮了吮,又拿起湿巾不紧不慢的擦拭着手指,全都擦干净了,才淡淡的开了

口。

“老头儿,现在是什么时间?您这都八十了。当年您多大?十来岁。而且那是什么年代?”

话虽然只说了一半,但老孙头和老李头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差距在哪儿,纷纷点头,深以为然的表情。  程煜继续说:“你当初,是去开发北大荒的,那可不是现在的鱼满仓粮满仓的北大仓啊。那个年代,您十来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国家也是刚刚成立不久,还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整个儿一穷二白。别说他们大兴安岭了,就算是吴东,那会儿也就是勉强吃饱而已吧?想吃个肉,不敢说是奢望,那也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的。我听说那个年代买肉还需要肉票,光有钱还不行。您跑去东北那天寒地冻的地方,有人端上来一盘棒子骨,别说是现在这种我大姑精心炮制的了,

就算是白水煮了放点盐,您肯定也当它是山珍海味。这棒子骨啊,我大姑算是做到极限了,您觉得差点儿意思,只能是差在这心境上。”  程青松歪着头琢磨了半晌,终于使劲点点头,说:“没错,就是这个意思。那会儿跟饿狼似的,哪管好吃不好吃啊,有肉那就是比天还大的事情。要说我那会儿在东北可没少吃肉啊,那个时候,自己养的猪自己宰,而且家家有猎枪,没肉了就到林子里去。什么兔子野鸡都是小玩意儿,傻狍子鹿肉野猪甚至熊肉我都吃

过。反倒是回了吴东吃不上肉了。那会儿的肉那叫一个香啊,光是看着锅里咕嘟咕嘟冒泡,就已经什么都不想,满眼都是肉了。还得是我大孙子明白。”

众人皆笑,程翠华也就彻底放下心来。

饭后,老头儿经过程煜批准,也不睡午觉了,跟孙李二位老人到后院凉亭里坐着聊天喝茶。

程煜其实还想到书房在踅摸踅摸,看看程广年到底有可能把那笔钱的信息藏在哪。

想起程翠华的话,程煜先给宁可竹打了个电话。  “煜儿,找妈有事?哦对了,我昨天回去的晚,听说你把你爷爷在东北那个女儿接来了,挺好的,有个人陪着你爷爷,他恢复的会快一些。我早上匆匆忙忙走

的,只来得及跟你……是叫大姑吧,跟她打了个招呼,也没空聊天。”

宁可竹可能真是忙,一股脑把想说的全都说完了。

程煜说:“妈,我姑问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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