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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3章(1 / 4)

“尽量安静地解决他?”温迪问。

“对。”

“他一般在家吧?”温迪继续问。

“现在应该还在床上睡大觉吧。”威尔森说, “他昨晚才来喝过酒,现在肯定在宿醉。”

“那没问题。”温迪点头, “这个任务我接了。”

她再次拿出一根银条,交给威尔森,让他去帮她登记。

威尔森很惊讶,没想到她真的敢给出银条,不过没有再劝。

她愿意挑战就去挑战, 就算失败了,对他来说也不会有任何损失。如果她成功了,这就说明他押到一个超强的宝, 下辈子都不用愁了。因为每个实习生转正时都会选定一个联络人, 如果他跟温迪相处得不错,能够被她选中成为联络人, 以后温迪做的每一单都会给他一部分提成, 虽然提成份额比较低,但是如果他傍上了超级优秀的杀手,再低的百分比都够他吃喝不愁了。

因此威尔森几乎是飞奔着去给温迪登记和处理银圆牌,火速送到温迪手中。

绝对不耽误她一分一秒。

温迪既惊讶又不理解:“你很急吗?跑这么快干嘛?”

“帮你节约时间。”威尔森说, “杀阿瑟不难, 难的是那个勒死玛娃的任务。”

“那倒是。”温迪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有点不舒服。

她不是没杀过人, 反正是对付npbsp;哪个玩家没干过?如果丧尸也能算作人, 她简直就是屠夫了。但枪杀、刀砍, 这些都是隔着武器做的,扔火球砸人更是完全没感觉。勒死人?她没有干过,她平时看犯罪类型的电影或电视剧,也总是规避这样的剧情,因为她一旦看到这种剧情,都会感同身受,不是把自己代入杀手而是把自己代入到受害者的角色。

每每看到有人被细线勒住脖子或是被掐住脖子的画面,她都觉得无法呼吸。

结果现在她要自己亲手干这种事吗?

她做得到吗?

不过反正她已经打算好了,要等到晚上再潜入玛娃家,所以现在她的重点目标应该是这位俄瑞斯阿瑟。他住在芥末路上,芥末路是红石大道上的一条小路,在白旗公馆的西面。温迪看到“芥末路”这个词的时候,看了好几遍,就为了确认她是不是看错。结果没有,这条路真的叫“芥末路”。

写剧本的人是馋了吗?还是边吃炸鸡边写的设定?

寡妇玛娃和她女儿米卡住在蜂蜜街,这位诗人俄瑞斯阿瑟则住在芥末路,蜂蜜,芥末,温迪倒是一直很好奇炸鸡蘸蜂蜜芥末酱是什么味道,但仅仅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尝试过,因为芥末太呛了。

不过蜂蜜的口味绵软,也许能中和芥末的呛鼻,她猜的。

有空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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