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诩和有些兴致了,接了过来一扯,才惊讶的发现一时还扯不开,他正色了起来。第二次几乎用了七成的力气,才听到了些许布帛撕裂的声音,但即使这样也只不过是在受力中心崩开了一个大拇指大小的缺口,而他的手,已经勒红了,他有些不可置信,要知道,自己的力气可是不小的。
他将手上这块已经皱巴巴的布递给了身后的勤务兵,示意他也试。那勤务兵几乎用了十成的力气,才将它扯成两半,还是顺着傅诩和之前留下的口子。
这种颜色,这种样式,寻常人家也不会来买,倒是做军装是不错的材质。傅诩和自己曾经就是军校的学生,怎么会看不出来那些材质都不如眼前所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