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其他小说>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42节

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42节(2 / 4)

柏蓉蓉仔细想想也知道,余檀如果真的是那种开放的性格,和前面那位在一起整整六年,也不可能到现在还是个雏。

这些事情余檀真没多想,她不知道其中滋味,不明白柏蓉蓉所说的美妙感觉,也不好奇。

眼下余檀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工作。

这份工作是余檀自己喜欢的,上班除了早上起床困难户,其他都挺不错。

意料之中的,上次发布的食谱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点赞也才刚刚破了十万。

张烨烁让余檀少再去捣鼓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眼下直播卖货才是大头。

余檀说不上有多么大的追求,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还是得正常完成。

工作间隙,余檀给谢之煜发了条消息,询问他有关她那辆车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来。

谢之煜回了一句:[那破车我让人当废品卖了。]

余檀:[啊啊啊啊!你还我车!]

谢之煜:[没说不还。]

谢之煜:[这会儿忙,别闹。]

余檀:[哼。]

谢之煜:[哼哼。]

余檀点开购物软件,准备下单一个新手机和手机壳。

早上她注意到谢之煜那只手机屏幕摔裂了一块,倒是还能正常接听,但他那个龟毛的性格,迟早是要换的。

余檀想着自己就算好心,拿谢之煜之前给的“生活费”给他买个手机。他不是要她同款的手机壳嘛,她一并送上。

早上下单,下午新手机就送到手。

手机壳是附近的小店买的,工作时间她溜出去买了一个同款的。为了二手准备,她还买了一个男款的手机壳。

临近下班,余檀倒数着时间准备第一个走,想给谢之煜一个小惊喜。

却在这时候接到一通电话。

来电并未备注,所以余檀也没多想,直接接听。

那头传来熟悉又陌生的声线,低柔但不失力量:“余檀吗?我是元仪。”

作者有话说:

[1]来自英文歌girl crush,歌词是中文翻译。

明天13点见哦。

大家做好防护,记得留言呀~爱你们

第29章 茉莉花

这并不是元仪第一次主动找余檀。

余檀深深记得, 第一次见元仪时,是一个冬天,家里养的茉莉花都凋谢了, 叶片也不再油光发亮, 显得死气沉沉。

c城是沿海城市,冬天一般不下雪, 但雨水多,又湿又冷。

元仪来的那天,阳光明媚,是个难得的大好天气。她穿一件黑色的斗篷大衣, 手上拿一只爱马仕稀有皮,搭配一双过膝的高筒靴, 波浪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