魄的丧家犬。
那两个有钱有势还长的特别英俊帅气的男人,对明幼音特别特别好。
原本她堂姐有可能成为雷霆传媒太子爷儿的女朋友,可就因为明幼音,她堂姐惹怒了雷霆传媒的太子爷儿,挨了一顿打,被一条大狗抓花了脸不说,还被封杀,一下从当红视后成了被雪藏的倒霉蛋。
她听的出来,沈又晴恨死了她。
如果不是因为叶启寒现在是锦城首富,沈又晴惹不起她,沈又晴一定恨不得杀了她。
沈又晴恨,她比沈又晴更恨。
她一颗心,天天被妒火灼烧。
她想不明白,明明明家已经破产、明瀚已经倒下,明幼音应该跪在她脚下,任她欺凌了,可为什么,明幼音还是活的那么风光肆意,处处有人替她撑腰出头?
她又忍了一段时间,实在忍不下去,冒着惹怒叶启寒的风险,偷跑了回来。
叶启寒果然大怒,想要再送她回去,她又哭又闹,以死相逼,才得以留下。
回国后不久,她听说明幼音在海边画画卖画,她就去找明幼音的晦气。
可这一次,她和沈曼瑶的下场差不多。
就像报应一样,她也被狗抓伤了脸。
她恨的天天失眠。
天天绞尽脑汁的想,她以后要怎么报复明幼音,要怎么让明幼音身败名裂,生不如死。
可是,出现在她眼前的,却是口口声声说一点都不喜欢明幼音的叶启寒,心痛疼惜的看着明幼音,目光温柔的恨不能沁出水来。
她恨得心里像是被泼进了硫酸,灼的她五脏六腑血肉模糊,痛苦的她恨不得手中突然出现把刀,一刀狠狠刺进明幼音的心脏。
她气的浑身发抖,每一字都带着刻骨的恨,眼睛通红的质问叶启寒。
叶启寒皱眉看着气的浑身颤抖的叶思琪,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是的。
他在他妈妈的病床前发过誓,他一定会娶叶思琪。
可那时他还小,只有十来岁而已,懂的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人?
十来岁孩子的誓言,又怎么能当真?
他不爱叶思琪。
如果他遵守誓言,娶了叶思琪,那他就不会再有完整的人生。
杀父之仇的确重要,可他报复了明瀚,让明瀚活的生不如死,还不够吗?
他为什么要搭上他的一辈子?
如果他的妈妈真的爱他,就会想看到他过的快乐、幸福。
而不是看他守着不爱的人,过残缺痛苦的后半辈子。
他妈妈很温柔,很爱他。
他相信,他妈妈会理解他的选择。
他攥了攥拳,看着叶思琪,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