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3 / 5)

完全空出来以后,她久违的感觉到了一种满足,一种屯粮的满足和安全感。

只是一个空间装了一半,另一个空间空荡荡,总让她有一种一只腮帮子大一只腮帮子小的感觉……

而随着这些食物被全部分装,她能感觉自己对空间的掌握渐渐熟悉,正当她洋洋自得于自己的金手指时,地窖口忽然有动静。

她警惕万分的扭头去看,只见靳炀不知何时从轮椅上起身,扶着地面站在地窖的阶梯上看着自己。

他的目光先是在空荡荡的地窖和地上装的圆滚滚的书包上看了一眼,又挪到了浑身是油毛毛都黏在一起的小兔身上,气氛一下就沉默了。

等靳炀提着小兔的后脖颈,用沐浴泡泡把它浑身的油渍洗干净后,小兔蓬松的皮毛都湿漉漉的贴在身上,显得特别滑稽。

“说吧,地窖里的吃的呢?”

靳炀临走前把地上的书包也带走了,只留了一个空空的地窖,这一个小小书包装的再满,也不可能搬空整个地窖,肯定是这奇特的小兔又做了什么。

印忆柳本来想装傻,但是想想以后自己都要跟在靳炀的身边,不可能不暴露,破罐破摔决定直接告诉他自己有空间的事情。

于是靳炀就眼睁睁的看着皮毛湿乎乎的落汤兔抖动着三瓣粉唇,紧接着,地上就出现了一个罐头,一袋大米,一瓶水……它用兔眼睛看了自己一眼,地上的东西又一件件的凭空消失。

靳炀已经完全呆住了,他像是打量一个妖物一般,提着印忆柳的长耳朵把她提起来细细打量,最后放在腿上用毛巾擦拭着她身上的水。

他除了惊奇之外没有多想,既然这小兔在自己昏迷的时候照顾自己,跟在自己的身边,说明一定是对自己没有恶意的,不然直接在睡梦中咬断他的喉咙即可。

说到底,身边有这么一个又有攻击性、又有空间又聪明的吓人的小兽,怎么看都是他这个“废人”得宜更多,应该是自己跟着它吃香的喝辣的。

既然如此,哪怕它是个吃人的妖兽又如何呢?

靳炀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吃一只兔子的软饭,他很自觉的代入了吃软饭的节奏,一边擦拭着兔毛,一边撸着小兔的耳朵和脊背,把它伺候的舒舒服服乱叫一通。

等印忆柳迷迷糊糊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被带着到了靳家的内部的一个地方,这里就是靳炀的私人仓库。

他指了指一水儿的跑车,示意小兔装进去,把印忆柳吓得半死,捂住自己的三瓣唇连连摇头。

不行的,这要把她的兔腮帮撑炸的!

靳炀意识到小兔的空间可能并不大到能装下车子,也没有失落,他带着小兔到了仓库的最里面,一排q支架子展现在印忆柳的眼前。

她吞了吞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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