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7)(3 / 6)

尊中,十之二三都独出公孙世家,便足以看出底蕴深厚。

你与公孙是怎么认识的?荀尚平好奇地说道。

前脚公孙谌刚拒绝了与蓝岚的联姻,后脚便带回来这么个好看的人,实在是让荀尚平不得不多思多虑。

颜如玉慢吞吞地说道:在灵气风暴中。

荀尚平惊叫道:牡华天宗那次?

颜如玉哪里知道公孙谌那次进灵气风暴压根不是误入,闻言好奇,他是在牡华天宗入的灵气风暴?

荀尚平:他在那秘境不知山处见了灵气风暴,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我还当他是为了什么,原是看到了你。他喃喃自语,心中却有惊疑。

他原本猜测公孙谌去牡华天宗除了退婚还另有他意,结果这意应在了颜如玉身上?

颜如玉拢着小花精的手下意识合住,微愣之中更有几丝疑虑,我原以为他会答应婚事。

荀尚平笑道:他冷情冷性,你对他还是不够了解。

颜如玉淡淡地说道:既是冷情冷性,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何须拒绝?若说了解,世上无人比他更加了解《风起云涌》里的公孙谌,在那些更新不够吃的日子里,他翻来覆去将看了多少遍?

相隔十几年,他记住那些剧情尚且吃力,可重新回忆起公孙谌,那性格鲜明跃然纸上,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却。

正是因为不在意,所以公孙谌会答应。

是牡华天宗的蓝岚也好,是宣明阁的红岚也罢,无关紧要,便没有所谓。

荀尚平微愣,重新打量起颜如玉。

他倒没有那种瞧不上凡人的做派,只是觉得这寿命不同,无法长久,所以甚少与普通人来往。便是修士也是人,有心有肝,有情有义,虽他现在还没到岁数,却也已经体会到这种漫漫长久的感觉了。

他忽而说道:我与公孙相交甚久,但他实乃奇才。我如今不过是化精境,他已经一脚踏入魂了。

常人入筑基需十年,化精需百年,如荀尚平这等单金灵根,以短短近三十岁踏化精,已经是世人罕见。可放到素日里被津津乐道的天才,在公孙谌的光辉下只会被掩盖。此方世间,如公孙谌这等不到三十,便一脚踏入魂的好根骨从未有之!

公孙谌只要在一日,世人就需得被他的奇迹牢牢压住脊背,再未有复起之日。

荀尚平:待回了公孙世家,不出三月内,他必定突破,届时必有大典。

颜如玉敛眉,荀尚平说得不错。

且境界与境界之中,也有不同。别看素白公孙谌在不知山处和一堆仙尊斗得那么凶狠,但他与漆黑公孙谌的实力之前大差不差,也便意味着公孙谌的修为确实未破入魂。

将踏入魂的境界,却能够相斗无数仙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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