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将手给抽回来,无奈地笑了声。
她与裴明彻之间,其实都算得上是“老夫老妻”了,可偏偏裴明彻却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似的, 仿佛时刻都要黏在一起才好。
“我很想念你,”裴明彻摩挲着她的指节,低声感慨道,“若是明日就能将你娶回家去就好了……”
沈琼打趣道:“那还是做梦来得快些。”
当年在锦城之时,从她醉后求亲到最终成亲,也不过半月光景,家中无长辈,皆是由着她性子随意来的。可如今却是皇上下旨赐婚,太后与乐央长公主经手督办,礼部与内庭联手筹备了数月,哪能如先前那般?
裴明彻忍不住笑了声,又道:“其实当年婚事太过匆忙,我总觉着亏欠了你,如今趁着这个机会,倒也能将先前的遗憾给补回来了。”
“我倒没觉着有什么遗憾,”沈琼回想起旧事来,眼中也添了笑意,“还记得吗?那时旁人都说我爱美色,招赘了个小白脸……”
因着生意做得很大的缘故,沈琼在那小城也算是颇有名气,又因着她容色出众,爱慕她的人不在少数。
众人都知道,谁若是能将沈家姑娘娶回家,就真是赚大发了。毕竟沈家无男丁,偌大的家业都攥在沈琼一人手中,娶了她既有美人在怀,还能有万贯家财。
沈琼及笄后,便开始有人试探想要结亲,连县官夫人都曾经隐晦地试探过,但却都被她支使着云姑一一回绝了。
不少好事者都在盯着,想看看究竟谁能折下这“高岭之花”,及至得知沈琼招赘了个买回来的家仆为夫婿后,皆是大吃一惊。
不过他们的疑惑在见到裴明彻的样貌后,就都有了解释——沈姑娘是个不爱权势爱美色的。
于男子而言,入赘并不算是光彩的事,好事者一边在背后议论,一边却又忍不住含酸羡慕,可谓是十分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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