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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筹备(2)(2 / 4)

佣什么人就是在等待什么人的雇佣。葛兰已经被这些人熟悉了,他径直穿过潮湿而闷热的人群走过去,酒馆的女主人,人们叫她“河豚”。在吧台后面懒洋洋地擦拭着一只有着普通男性头颅那么大的银杯,银杯里含有的银并不纯粹,一些地方甚至生出了难堪的锈斑。铭刻着图案的凹陷处更是赤黑一片,也不知道是油脂还是血污,那块用来擦拭酒杯的布倒是十分地厚实,但等酒馆的女主人放下手,葛兰才发觉那是她的丝绒胸衣。

“好久不见,蜜糖,”她粗鲁而又亲密地寒暄道:“终于舍得从你的香豌豆花那儿回来啦?”

“这么说我可真是有点太冤枉啦,”葛兰说,一边拉过她的手,在那片绵软厚实的手背上用足了力气吻了一下,说实话,他觉得自己的整张面孔都印在那块皮肉上了:“向玛斯克发誓,我确实是有紧要的事儿去办——一结束我就立刻奔您这儿来了,看看我的衣服,上面还带着海水和血迹呢。”

他的话当然是不可信的,但“河豚”还是矫揉做作地格格笑了几声,这也算是一种行内人所有的默契,“看来我必须得请您喝一杯了,想要什么?我最亲爱的,血红酒怎么样?又或是蜜酒?”

“血红酒,”葛兰说:“但可别在里面加甜菜糖了。”

“甜甜嘴儿有什么不好的。”“河豚”不满地说,但还是给了他满满一大杯的血红酒——血红酒在酿制过程中就加了酒,但在龙火列岛,不加新鲜的血就算不得真正的血红酒,“河豚”犹豫了一下,还是在豚鼠与小海燕中选择了后者,它们都被关在编织精巧的笼子里,海燕比较昂贵和稀少,关键在于,葛兰不但是个常客,还是个出手慷慨的常客,而且她知道葛兰的主人正是侧岛的新领主,葛兰正在为他效力,除非她不打算继续在东冠过活儿了,不然她可不会去得罪这么一个家伙。·

她抓住了一只黑头金嘴儿的海燕,单手就拧断了它的脖子,然后把它倒提起来,血就从海燕的喙里流进了酒杯里。

“你有什么看中的人吗?”借着推送酒杯的当儿,“河豚”靠近了点,她晚餐时候吃的胡椒螃蟹与蜜酒的混杂气味猛冲上来,葛兰从她这儿定下来好几个人了。

“暂时不需要,”葛兰说,几个月后他就要离开,他可不希望将那些盗贼聚拢起来后,反而让另一个家伙在他无暇他顾的时候占据了首领的位置,“不过你好像有了一个新客人。”

葛兰所说的就是坐在炉床边的那个人,他给葛兰的感觉有点像出现在尖颚港的克瑞玛尔——他穿着一件轻薄的黑色丝绸外套,同样质地的斗篷随意地挂在腿上,别着金领针,带着面具——因为盗贼之神玛斯克又被人称为黑色面具的关系,很多盗贼都会在需要的时刻戴上面具来彰显身份,但这位不速之客戴着的面具可能要远远超过一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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