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一支强大的,足够摧毁陆心海里任何一支舰队的空中力量是迢曼帝国控制两个强大盟友的关键手段。
要说的话,甚至是主要手段。
不过,“火神”的价值,更多的体现在北夕落洋上。
首先就是,能够遏制布兰王国的野心,并阻止布兰王国向纽兰共和国靠近,强化控制布兰王国的力度。
此外,还能够增强对北夕落洋的控制力度。
其实,这才是关键所在。
派驻斯班王国的“火神”轰炸机,靠3000千米的作战半径,再加上反舰导弹的射程就有了3500千米的打击半径,能够在北夕落洋的南部海域截击北上的舰队,从而阻止帝国海军从南夕落洋北上。
要说的话,在没办法借道陆心海之后,帝国海军也就只能从南夕落洋北上。
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非常关键的战略。
迢曼帝国早就做好了封锁陆心海,通过在直罗海峡布雷,以及派潜艇伏击等方式堵死陆心海,让梁夏海军无法从陆心海进入北夕落洋,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在北夕落洋方向的作战压力。
至于陆心海方向的威胁,反到不在迢曼帝国的重点考虑范围之内。
不要忘了,迢曼帝国在阿尔卑斯山的北面,而罗利王国是在南面,因此在陆心海的北岸登陆,再攻打迢曼帝国本土,就得翻越阿尔卑斯山,作战难度反到在前出北夕落洋,并进军北海之上。
只是后勤保障,就足够拖垮任何试图翻越阿尔卑斯山的军队。
阿尔卑斯山对防御方的价值,跟乌拉尔山相似。
可问题是,没法用同样的手段阻止梁夏海军从南夕落洋北上。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在陆地上被击败,那么西陆集团很有可能会在夕落洋的中部海域与梁夏海军决一死战。
这个时候,“火神”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进驻伊比利亚半岛,或者部署在属于斯班王国的加那利群岛,“火神”都能够攻击从南夕落洋北上的梁夏舰队。
有如此巨大的价值,迢曼空军没有理由不采购“火神”。
也就是因为有这么大的价值,迢曼空军才大量装备这种由布兰工程师设计的轰炸机。
问题总有两面。
迢曼空军大量装备“火神”轰炸机,还因为没有更好的轰炸机可用。
如果有“轰-10”或者B-1B这样的超音速轰炸机,或者是“轰-9”与B-52这样的战略轰炸机,迢曼空军肯定不会选“火神”。
在最初的时候,迢曼空军也没想过让“火神”执行对海打击任务。
按照其最初订下的指标,“火神”确实属于战略轰炸机,主要任务是挂着炸弹执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