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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威瑟尔(1 / 3)

当威瑟尔还没有加入特瑞典领主的亲军之前,他还是一个斯瓦迪亚王国的从不缴税的森林偷猎者。事实上,他是不是斯瓦迪亚王国的人都很难说,他的母亲是一个斯瓦迪亚商人的女儿,在诺德王国行商的时候认识了一个颇具魅力的诺德皇家卫士。

这个久经风霜的成熟诺德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魅力的气息,很快就让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为之着迷。没多久两人就如胶似漆的粘在了一起。接下来,在斯瓦迪亚的商队回国之后,一个混血儿就诞生了。

那个时候,私生子、混血发生任何一桩都是很大的丑闻,更不要提这两件事掺和在一起。

暴怒的外祖父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决绝的把这个可怜的小家伙扔上马车,趁着一次和朋友郊游的机会,将他偷偷丢在了帕拉汶和苏诺之间的森林里,任由他自生自灭。

但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似乎被命运垂青了一般,本该被饿狼和狐狸叼走的他,幸运的被一个老猎人率先发现。

老猎人孤独一生,膝下无子,他很珍惜这个混血儿,视这个混血儿为上帝的礼物,将他带回了自己的树屋,悉心照料。由于老猎人从小没有念过多少书,就将自己父亲的名字给了这个孩子,威瑟尔。

虽然在斯瓦迪亚长大,但是威瑟尔身上流着的血有一半是诺德人的,他自己也喜欢更多的讲诺德语,喝诺德的烈酒,吃咸鱼干,对斧头、盾牌和弓箭的兴趣也远远超过长剑和战马。

总的来说,威瑟尔更像是一个披着斯瓦迪亚人外壳的、暴躁的诺德人。

与老猎人喜欢平静、安宁的生活不同,威瑟尔则浑身上下充满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从他十五岁那年,已经能够很好的舞动刀剑、拽开强弓的时候,他就开始不能理解老猎人:明明拥有一手无双的箭法,却满足于在森林打猎,卖一些动物的皮子糊口,住冬凉夏暖的树屋。

他觉得既然有这样优秀的箭法,就应该参加军队,建功立业,最后成为贵族。哪怕是参加这些罗圈腿的军队也好,到时候他们可以吃好的肉,喝最烈的酒,玩最野的女人,这才是人生,现在这算什么?护林员吗?

威瑟尔从小没有读过书,他的脑袋里只有少得可怜的文字和墨水,几篇吟游诗人吟唱的骑士冒险故事就是他的全部了。因此,他对于参加军队—杀敌建功—成为贵族—拥有金钱和女人这条虚幻的道路深信不疑。

然而,每当两人谈起这个话题,却总会不欢而散。威瑟尔会怒气冲冲的走出树屋,找寻一只野狼发泄怒气;而老猎人则会嚼上一支劣质烟草,安静的修补自己的皮甲。

这样的生活场景,成了两人茶余饭后的日常。

而这样的生活也没过多久,在威瑟尔十八岁那年,一个风雨交加的初秋,风烛残年的老猎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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