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屋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威瑟尔虽然平日里一直喜欢称呼自己为诺德勇士,叫这个老迈的斯瓦迪亚人是罗圈腿的笨猪,却也仍然对他充满了感激和尊敬,视他为“父亲”。于是,他亲手在老头的树屋下挖了一道狭长的深坑,将自己的父亲安静的埋葬在了那里,盖上土,再插上一块木板。
他想在木板上留一些感激的话,至少也要把老猎人的名字刻上去。可惜老猎人不识字,所以他也不认识字,只得放弃了这个想法。
随后,威瑟尔烧掉了那座承载着自己全部童年和部分少年回忆的木屋,他背上长弓,发誓要去诺德王国闯出一片天。但是走了几天之后,发现自己缺乏必要的路费和铠甲,以及在目睹了强盗、叛军的无情之后,威瑟尔改口要在斯瓦迪亚王国就地找一个领主效力。
正好斯瓦迪亚王国在准备对罗多克的战争,军队在扩编,威瑟尔就顺利的加入了斯瓦迪亚王国军队。
不得不说,威瑟尔确实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他不但学到了老猎人全部的本事,并且大大超过自己的师傅。他的弓箭和斧头无往不利,砍断了无数斯瓦迪亚军士的长剑;他的双眼如老鹰一样锐利,能够看到最小的空隙并把弓箭送过去;他的勇气非也常惊人,即使面对疾驰而来的重骑兵也毫不慌张。
并且,当他处于森林的时候,更是神出鬼没,往往一个人就可以杀掉一个小队的敌人。
实力过硬、作战勇敢的威瑟尔很快受到了军官们的赏识,他很快就得到了提升,被编入了最精锐的连队,并且担任军队在野外的隐藏哨探,俗称“暗哨”的职位。
这晚,威瑟尔和往常一样,背着自己的长弓和箭囊,揣着短剑,披着一身的草衣,躺在森林的一颗大树的树冠上休息,嘴里咬着一颗果子。
这种果子很难吃,太酸了。但至少它还能吃,威瑟尔嚼着野果,看着兜里军队派发的黑面包和冷水,内心一阵厌烦,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可以砸死人的黑石头?
暗哨的工作听着很威风神气,实际上非常不好做。在一开始的新鲜感褪去之后,剩下的就是枯燥乏味的重复,冰冷天气和恶劣的食物更是深深地加强了这种厌烦感。
威瑟尔也早已经厌烦了这种工作,他想要和敌人在正面战斗,那种刀剑交鸣,鲜血横飞,生死一瞬的战斗,这是他除了第纳尔和女人之外的第三大爱好,同时也是他认定的走向贵族的道路。
但是他的上司却偏偏把他当成了一个哨兵使用,让他远离战斗,每天只能与月亮和松鼠作伴。
真是无知的家伙,威瑟尔吐出嘴里的野果,愤愤不平的想着,如果我在前线,罗多克至少要多出二十个寡妇。
下一刻,似乎上帝为了满足威瑟尔,无聊和安静的夜空多日来第一次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