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头,一头不少。全部被史格等人大汗淋漓地拖到酒馆门口陈列。刚开始是只有六个猎魔人上山。老板大胡子腿脚不便,已经不算在役猎魔人,而温山眠也已经离开酒馆。可仅六个人上山下山,得找还得背狼尸实在是太累也太慢。所以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少普通猎人也加入了这个行动。再后来,年轻力壮一些的镇民也跟上了。不过他们是有分工的,壮胆敢进深山分界区的还是只有猎魔人。普通猎人在矮山候着,而镇民则在山脚镇边等。如此一来二去,从中午忙碌到傍晚,众人总算是齐力把三十七头狼都拖了出来。而不管是参与行动的普通猎人还是镇民,都在移动中发现……过去因为遍地血族而被他们万分恐惧的山林,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他们进行这么大规模行动,也没有血族出来咬断他们的头颅。“真,真的是三十七头!他真的杀了三十七头血狼!”最终逐一陈列后,有人指着地面惊叫。那里边有些狼被砍成了碎块,就这都被大胡子一一细心拼起,最后结果是三十七头一头不少。“都说了温不会骗人了!”史格满头大汗地吼,随即想起什么,喜滋滋道:“而且这次连我们进分界点,也没有被血仆追杀!”“没错!这次上去连活的血狼都没看见!只有这些被小温猎杀了的!”“所,所以,那大报上说的可能是真的?人类一、一年半以前就赢了血族了?”“早就说了是真的了!小温说的没错,亲王真的还在,哪里需要用这么麻烦的方法来骗我们这么小一个镇?”“但是之前那些血族确实是突然进村屠杀……”“……如果大报说的是真的,那那个会不会,会不会是因为外面的人在和亲王战斗导致的啊?血仆本就与亲王结契,如果亲王失控,血仆暴怒将仇恨转嫁在我们身上……”“那按这个道理,当初得是猎魔人救了越川?”酒馆前一片沉默。金伯捂着脖子抖着唇在角落里低喃着“不、不可能”。天色渐渐低垂下来,暗色再次激起了手中没有刀刃者的恐惧。蛰伏在身体里几十年,被驯养出的习惯让他们本能想浑浑噩噩地再回到地下。大胡子却突然震声:“都别走!”“三十七头血狼就摆在这呢!血族要是还在,越川没有一个人跑得掉,都得死!咱们现在开始才是真正的共沉沦!所以都别走!”“棍子,去仓库把油灯提上来!咱们今晚就在这等着!一晚上过去要是没事!明天早上我大胡子开仓请客!店里的肉都拿出来分给大家吃!”“一、一晚上不能走?”“可是如果血族来了,我们,我们打不过啊--”“今天之前!血仆二十天没进镇!所以今晚要是谁他娘的走了!明天早上起来我大胡子带着所有守夜的人看不起你们!”“对!”史格大声:“看不起你们!”酒馆外的人堆滞住。就连想走的蜗居派都在猎魔人的怒视下不敢动弹,为首的金伯被呵住后,他们便失去了主心骨,在满地狼尸边惴惴不安。棍子提着油灯跌跌撞撞地上下,不小心在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