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一下击中我这种说法的软胁。(⌒)我当时在医院说的话,好处在于能让众多目击证人想到我在梦游;矛盾处在于,梦游是不知情的,你怎么能知道自己在梦游?
我本不想再扯什么清明梦,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清明梦是什么,这还是个小众的精神游戏,跟格式塔实验似的。
但现在,我不提不行了。
我只得很详细的给他们普及了一下清明梦的概念。因为清明梦这个东西并不像某袖张气功一样是伪科学,也不是什么忽悠人的邪教,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所以我毫无顾忌讲述的异常详细。
我道:“我因为玩清明梦这种游戏,所以有时我能意识到自己在梦中或是梦游,但却醒不过来,那感觉就像是鬼压床。大家很多人应该都体验过鬼压床那种醒不过来的感觉对不对?当然我不是在法庭上宣扬什么迷信思想,只是那种要醒醒不过来的感觉,中国人都习惯称之为鬼压床,这只是一个通俗易懂约定俗成的说法,不代表我认可什么鬼神概念。”
我又道:“我当时确实以为自己身在梦里才动手伤人的。我主观意识上,现实中,并没有任何想伤人的想法。因为梦里做什么是不违法的,我将现实错误的当成了梦,梦有时又会当成现实,虽然我精神没问题,但梦游现象一定是常有的。审判长大人,我的结语是虽然我知道自己在梦中,但这并不影响我是在梦游这一确凿事实。”
梦游是精神病的一种,但梦游顾名思义,就是梦里面四处游荡胡作非为,清醒时,精神并无异样。
所以,扮梦游患者比扮精神布者容易的多。
说是扮,好象又是冤枉了我,因我当时确实以为是在清明梦里;说不是扮,我当时又是醒着做梦,不符合梦游的真正定义。
我陷入的这种境况,荒唐的我都不知该如何表达出来。
周律师道:“我的当事人家属已与受害者私下协商好,当事人答应积极赔偿,受害者因为受伤轻微,早已痊愈,表示谅解被告,愿意撤诉。”
然而我知道这并没什么卵用,民事自诉案件原告撤诉就没事儿了,但我这是刑事公诉案件,对我提起诉讼的是检察院,而不是原告。原告撤诉不影响检察院继续对我提起公诉,原告的谅解只能让法院量刑时轻判。
最关键的还是得法庭认定我在梦游,否则即便原告撤诉,我还是得受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审判。
至于原告表示撤诉,我并不感激。我觉得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我身败名裂,已经蹲了半年看守所,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多问我要些钱。
杜臣的目的无非就是不想让我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