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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自己躺在床上,喘着气,抓着他胳膊的那只手里全是汗水。我转头望着衣橱,发现它好好地立在那儿,我又看着约翰,他盯着我,脸上写着惊讶,气愤,担心,又有一点放松?

“约翰。”我唤他的名字,确定他是不是真的,虽然手上的触感那么熟悉。

那么约翰看见我了,我想着,觉得全身的血液在倒流。约翰会怎么认为?会怎么看我?他会大声地骂我是个怪胎,然后甩上门离开吗?我闭上眼睛,屏息等他的审判,但是坚持不了几秒钟又忍不住睁眼看他。约翰在这儿,至少现在还在。我抓着他的胳膊,同时我不又想让他发现,我浑身上下都在颤抖。

“歇洛克,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十足的傻蛋!”他说,那总比“怪胎”好些,“你他妈的到底是怎么想的?”

与其回答他,我更情愿先平稳呼吸——这花了我一点时间。

约翰一直咬牙切齿地看着我,等待我的辩词,哦,我不会让他失望的。首先,我想提醒他,他那模样一点儿也不吓人。约翰从来都不是个残忍的家伙,相反更多人会把那个词用在我身上。无论如何,约翰不是,即使他想发火,即使他真的生气了,温和依然是他的本质,那会从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来。

对了,他刚才问我什么了?问我在想什么来着?我扬起眉角不超过五度,深知自己不会告诉他。这不是我的错,因为——可以这么讲,说谎的天赋已根植于我的本性之中,就像约翰天生是个果敢坚毅又温厚正直的英雄那样,我则擅长于表演,当然就乐于抓住一切机会展示它。另一方面,好吧,我承认,我想表现最光彩的自己,如同约翰赞美的那样。哪怕有时,其实只是偶尔,要骗骗他。

“我在做一个实验。”愚蠢!我张口以后发现该死的可卡因果然在放缓思考速度上颇有功效。“只此一次,我保证。我——”“很抱歉”差点从我的嘴角溜出来,但我把它们拉回去了。毕竟这不是我的风格。

约翰闭上眼,我听到他的呼吸,深深地吸气,那太美好了。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哪怕作为他周围的空气而存在都是件美妙的事。

我应该记住当那液体奔流在血管中的感觉,美妙,仅次于约翰,罪案和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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