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陆长歌也知道这家饭馆。
饭馆老板姓赵,总共呢就四个包厢,没有散桌,由老赵和他的媳妇儿一起经营,也没有其他帮手。
平均消费属于高的。
其实选这里吃饭有些超过正常大学生的消费水平,但程永义就有点……怎么说呢,他不是坏,就是有意无意的会带点优越。
秦俊早先就和陆长歌吐槽了,说什么‘到时候看吧,这小子肯定要说他多长时间会来一次什么的’。
反正就是消费得起的意思。
陆长歌是无所谓的,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孩儿,都会想找存在感,每个人找的方式不一样罢了。当然,太过分那肯定不行。
他还记得后来要到这家饭馆吃饭都得提前预定。
原因自然就是好吃、正宗而且还健康。
因为量不多有两个好处,一个是可以慢慢做,比如一些肉啊,需要小火慢慢熬烂。二一个是食材都可以跟当地老农购买,很新鲜。
前世陆长歌一般也只在请领导的时候才舍得到这里来。
到了饭店,走进去的时候,他看到了年轻十几岁的老赵,他还没那么胖,但因为脸大,所以看起来已经不瘦了,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特别亲切。
一直冲他们微笑点头,说:“里面请,里面请。”
“赵老板,碧螺虾仁和樱桃肉先做着啊。”陆长歌差点脱口而出就要喊老赵,还好他出口之前动了一下脑子。
“有的,有的。老板放心。”老赵也热情应和着。
到了包厢之后,程永义果然就开始说这里怎么好,为什么贵,他什么时候来的,听得秦俊一阵翻白眼,李鸣也是颇为无奈。
到后来,连坐在他边上的尹安言都小声说,“程永义话真多。”
陆长歌看他是有些得意忘形,可能今天人多,激起了这家伙的表现欲。但也不想想,秦俊那边还借钱谈恋爱呢,崔兰霞也坐在这儿,你非得说自己多有钱似的干嘛。
所以后来吃饭间隙的时候,他出来给正在歇着的老赵散了根烟,随口聊了两句。
然后把单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