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讲机录音,车辆现场照片以及从车上搜索出来的阿拉泰隼毛拿出来,冗长的流程和互相举证后,向法官陈述,像原著一模一样的情节。
“事实已经够明白了,他就是盗猎珍禽,杀害执法人员的凶手。”
白夜面无表情地念完原著里的台词,默默地看着坐在对面的潘肖,看着他转笔,涂抹,满不在乎的样子,成竹在胸。
安静的模样让他的同事都有些稀奇,这小子今天怎么看起来有些不一样了。
“检方证人陈述完毕,请辩方律师陈述。”
随着法官的话音,潘肖拿出来了那天在“大福地茶餐厅”拿到的那张账单,并说道: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听到我的当事人在里面说过一句话,对讲机里的声音很明显不是我的当事人,关于这一点相信法庭早有定论。
所以我不明白这份所谓的证据和我的当事人有什么关系?
检方证人所列举的一系列所谓的证据都是在他们判定我的当事人是凶手的前提下,所反推引导出来的证据,俗称线索,但线索,不能作为证据,更不能牵扯到我当事人身上?
法庭是讲证据的,不是讲个人主观臆断的。
相反,我这边也有一份证据。”
潘肖扬了扬手里的账单,示威一般向白夜点了点头,然后交给了书记员,转交给法官。
“我来告诉你什么叫证据,王警官,请问案发当天中午你是否和死者在一起?”
潘肖对于旁听的那些警察吃人的目光视若无睹,只是看着对面的白夜,一字一句,语句清晰,缓缓问道。
“是。”
白夜知道这件事情是瞒不过去的,有太多证据能够提供了,在这上面隐瞒没有什么意义。
况且他也没打算在这上面隐瞒。
“请问你们喝酒了吗?”
潘肖步步紧逼,似乎胜利在望。
来了!就等你这句话。
“喝了!”
面对白夜斩钉截铁的回答,貌似有点超出潘肖的预料但很快,潘肖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精神抖擞,重整旗鼓,当即转变了说法。
“王警官的确快人快语,我手里的这份证据恰好能为王警官佐证。这是案发当天中午,王警官和死者在“大福地茶餐厅”的账单,一份烤羊腿,一瓶宋庄特供,以及四瓶啤酒,这上面有王警官的签名。”
“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王警官和死者的这次饮酒,才是导致这次交通意外的直接原因!”
旁听的当地人和警察们,瞬间乱作一团,吵闹声不绝于耳,更有暴躁的警察当庭骂出了声,给这个利益熏心的律师一个肯定的回击:“放屁!”
潘肖依旧不慌不忙地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