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后。举臿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万乘之国,兵不可以无主,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夫,野无夫,则无积蓄”。
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则地广
他在秦国推行《垦草令》作为变法的序幕。公元前356年开始较为彻底的变法改革,他把培植小农经济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首先“为田开阡陌封疆”,把过去旧的土地制度废除,使土地经营者和农业生产者与土地结合起来,由他们专心致力于农业生产“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为了促进并确保小规模土地经营,政府明令解散大家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并“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最极端的做法就是他的“农战”政策,把农业生产和英勇作战紧密结合起来,为了奖励农业生产和勇敢作战,规定凡“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即免除其徭役负担;凡积极参军、勇猛作战者,则“各以率受上爵”。重视农业和战争,势必抑制并限制各种非农战的经济社会活动,对“事未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与此同时,广泛招徕叁晋无地少地的农民到秦国开荒垦田,政府给予经济扶持并免其叁代徭役。
第一,这一时期战争的目的基本上都是为了争城略地、抢夺人口。土地和人口是进行农业生产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也是各国统治者争霸角逐中最关心的事情。“诸侯之宝叁:土地、人民、政事”。争夺土地和人口,就是争夺势力范围。第二,战争使社会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各阶层的地位也出现了空前的大调整。旧的等级制度在频繁的战争中日渐摧毁,旧的经济格局也在剧烈的争霸中被超越。战争瓦解了夏商周时期的土地公有制和残存的农村公社组织,使大量的村社成员摆脱旧的经济组织的牢固束缚,得到人身自由。第叁,战争使土地占有普遍化,许多人因立军功得到了数量可观的土地,为他们选择新的经营形式提供了可能。这种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做法,直接目的虽然是为了鼓励作战英勇无畏,但它却为土地私有化创造了契机。《管子》中曾讲:“良田不在战士,叁年而兵弱。”在这样一个历史关头,战争就是一种“腐蚀剂”,瓦解着旧的社会秩序;战争又是一种“催化剂”,加速了新的社会关系的壮大。
诚如孟子所讲“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中国文化在地域上扩展的主导方向,始终是朝着南方。由于南方有着特别丰饶的长江流域,它很容易使中国农业文化所依赖的高度集权系统得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