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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篝火高歌(3 / 5)

究多才多艺,吹拉弹唱。

李元瑷看得津津有味。

团体项目最后一环节几乎都是固定的。

秦王破阵乐。

没有秦王破阵乐的宴席,在这个时代都不算是宴席。

毕竟主旋律,这玩意不只是现代有。

古代也有,李世民费尽心机弄出这一首传唱神曲,不就是为了让天下人吹捧赞美他?

也不得不说,秦王破阵乐确实经典。

这就如老秦人喊的“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一样。

秦王破阵乐就是大唐王朝的象征,国歌。

象征着唐王朝一往无前,举目无敌的气魄。

李元瑷每一次听,都会有一种振奋人心的感觉。

秦王破阵乐结束,才是李元瑷最期待的环节。

敬酒高歌。

隋唐两朝,歌舞大兴。

能歌善舞并非是歌姬的事,真正的雅士不只要懂得吃喝评论,关键的时候还得能跳能唱。

宴席上根据不一样的场合,酒不是随便可以敬的。

这种隶属于文士宴会,敬酒必须唱歌。

唱不来哼两句也行,但是你要是不唱,那就是弟弟,就算不赶你下席,也没有资格举杯喝酒,更加不会有人理睬你了。

除非你把歌给补上。

在宴会上,看着别人喝酒说笑,自己却跟木头人一样,哪得多难受。

一个即将从国子监毕业的学生,举杯遥敬孔志元道:“夫子,学生再过一月,即离校远去荆襄述职。此去山高路远,不知能否再见。夫子可满饮此杯,再为学生歌一曲否?”

孔志元见惯了大世面,豪爽的将酒一饮而尽,道:“你叫我夫子,我送你一首《羔裘》。”

他说着轻敲着碗沿,高歌而起:“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这首歌是《诗经·郑风》里的一句诗,言古之君子,以风其朝,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

正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成为一个为国为民,德行高尚且的官吏。

对方深深作揖道:“学生谨记父子教诲。”

李元瑷不住拍手,孔志元这首《羔裘》,声音深沉有力,让人拍案叫绝。

有孔志元开这头,宴席上的人开始相互把盏敬酒。

有诚心举杯的,也有看笑话的。

比如李敬业,这货就给程伯献敬了过去。

程伯献只能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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